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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问题的思考
发表日期:2009-02-17
  

  一、上海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作为上海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显示其机制的优越性和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活力,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填补大企业的空缺及提供协作配套,有利于改善经济布局,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中小企业有其与大企业不同的特点:首先,中小企业数量多、地位重要,而规模小,使管理难度大;其次,中小企业经济成份复杂、国有企业比重小,导致资信程度低;再次,中小企业总体就业人员多,但单个企业就业人数较少,因此企业稳定性差。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中小企业融资融资渠道狭窄,主渠道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目前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90%来自于银行贷款,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资金几乎全部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的资信程度低、信用风险高、管理成本高、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的惯性等,使中小企业融资融资难度大。上海一项对1000家小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69%的小企业认为贷款难是制约小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使交易难以达成,进而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转效率。

  从金融机构来看,信息不对称使其难以对中小企业融资。银行机构出于自身利益,必然要考虑信贷的收益、成本和风险等因素。一方面,由于我国央行准备金利率、同业存款利率偏高和利率浮动幅度又偏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零散贷款的利率收益相对较低;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低劣的信用状况和缺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及完整的企业信用记录系统,金融机构要支付较高信息费用、实施监督和保护产权费用以及保险费用,加大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成本;此外,银行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日益强化,而相应的激励机制却未得到根本改善,使基层金融部门产生"恐贷"心理。

  从中小企业来看,资信差、可质押资产有限、没有足够资信等级的第三方企业的担保,使其在融资担保系统缺位的情况下,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由于中小企业低劣信用状况银行为了给其发放贷款而进行信用了解所花的交易费用很大,目前此项费用至少占企业融资总成本30%以上。

  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银行争着给不缺资金的名牌企业贷款,而对急需用钱的中小企业却不敢放贷。这种现象进一步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为了给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坚强后盾,使中小企业与银行共同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制度,进一步完善上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三、上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现状

  早在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1999年6月5日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2001年3月财政部又颁发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目前上海构筑了信用担保的三个网络: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部门联手,与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等十家商业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网络,在全市设立了250多个担保贷款受理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建立担保资金网络;由专业担保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等,建立贷款担保需求信息网络。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两个机制:市与区、县财政出资建立的担保资金配套机制;担保资金与银行贷款的放大机制。截至2001年底,上海运用财政出资设立的贷款担保资金,已为中小企业实施担保贷款项目3177个,担保贷款总额累计达52亿元,在国内率先建成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体系。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担保资金规模与中小企业实际贷款需求的差距

  52亿元的贷款担保支持对于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担保贷款还存在期限短、额度小、规模难以扩张等不足。担保规模小使得担保审查严格,只有好企业才能获得担保,而好企业不需要担保银行也愿意贷款给它,则这种担保无意义。

  2、担保资金来源问题

  目前担保资金的追加没有制度化,担保基金没有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而仅仅依靠自身担保费用和利息收入,很难维持发展甚至生存。

  3、担保机构不完善的运作机制

  财政、经贸委、银行三方面的协调配合还不够密切,使一些操作性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影响了担保功能的正常发挥。

  由于政府出资组织的特性,使部分担保中介是行政产物,不能完全摆脱政府的干预,担保业务的市场化运作受到限制,甚至要为政府项目作担保,违背了担保中介的成立初衷。

  4、担保机构与银行间的风险承担问题

  银行希望担保的放大倍数越低越好,越低银行承担的风险就越小。而担保机构却希望放大倍数越高越好,这样一方面担保资金可以不需要很多;另一方面一定的担保资金可以担保更多的贷款。

  5、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

  担保资金是财政资金一次下拨,而没有定期的损失补偿机制和来源,基金风险只得采取简单的分担摊派而不是有效的风险分散。缺乏有效的担保代偿制度和担保风险准备金,风险的分散和转移能力较差,限制了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服务的开拓和风险防范能力。

  6、担保机构的担保

  在日本,先是担保公司给企业贷款担保,然后保险公司再为担保公司的这笔担保贷款进行保险。目前,我们组建的担保体系欠缺后者,使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过大。

  7、违约代价问题

  目前我国不还款的违约代价很低,使违约率高,就出现了担保资金如何运转的问题。如果违约率很高,几年后担保金都没了,担保机构也就无法生存了。因此,还要解决信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

  四、一些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评价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问题,而中小企业又是世界各国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贫困问题的主要方式,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大企业所无法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各国政府也非常重视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

  1、美国

  美国于1953年建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由联邦政府提供担保基金,为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设有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提保金额一般在75万美元以下,担保部分不超过90%。还建立了政府政策性担保基金为主导的,具有层级全国性的、区域性和社区性担保基金。担保基金承担的风险可达到70%,有些特殊的项目甚至达到了90%。

  2、日本

  日本建立了以政府政策性担保基金为主导的,独特的由信用保证制度和信用保险制度组成的信用补全制度。

  1937年东京信用担保协会建立,到1952年全国共设立52个主要由所在地的政府提供担保基金的信用保证协会。信用担保协会为缺乏信用和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从民间金融机构借贷经营资本时对债务予以保证。同时,由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对信用保证协会保证的债务进行再担保。即,当中小企业因某种原因无力偿还时,担保协会可以从信用保险公库获得相当于偿还全额70%-80%的保险金,代替中小企业偿还。日本政府的两级信用担保体系,极大地增强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

  3、欧盟国家

  1997年欧洲投资基金就给予中小企业的担保款额达氏135亿埃居,占基金业务总额的34%。德国的中小企业为保证新产品、新工艺的生产,减少投资风险,则可以从银行得到投资担保资金,金额为150万到200万马克,特殊情况(如环保和节能产业)可以达到500万马克。为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出口,联邦和各州政府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短期和中长期出口信贷担保。

  英国政府于1981年制定了"中小企业贷款担担保计划",通过政府的担保,中小企业就可以从银行获得低于金融市场利率的长期贷款,差额由政府补贴。目前英政府每月仍提供400多项这样的贷款担保。政府还给予拖欠贷款的中小企业6个月的信贷宽限。

  4、台湾

  1974年,由台湾"行政院"核准成立了社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一方面为前景好但担保品欠缺的中小企业提供借款信用保证,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又分担了金融机构融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信心。

  还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如法国、加拿大、韩国等也都有担保基金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这些国家有关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发展已相当完善,担保基金的运作正常,为促进中小企业的贷款起了巨大的贡献。

  五、完善上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议

  1、担保资金来源应以财政资金为主

  目前财政缺少资金,可以借鉴日本的模式,即以财政的资金为主,财政、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出资。财政担保资金来源问题可以通过发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债券解决。但目前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所以通过中央统一安排债券发行是必然的,也可以有效利用国家信用。

  同时地方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补偿资金,对担保基金在运营中形成的收益实施税收返还,促使基金滚动发展。

  2、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

  为克服行政化的非盈利模式中存在的内部人控制、低效、责权不清等问题,仿照日本把担保机构建立成独立的法人实体,尽可能保证各项担保基金特别是政府设立的担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以确保担保基金的运作效率,降低风险。

  3、担保机构与银行风险共担

  在对中小企业贷款中,担保机构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承担20%-30%的风险,即二者共同承担风险,以防止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4、建立<